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下飛機時,請多人總是匆匆忙忙,假使飛機降落前剛睡醒,常常發生隨身物品在下飛機後發現不見了!!!!!

最常遺落的東西是:手機、外套、護照、錢包、免稅品等等。

 

當在機場發現不見隨身物品時,該如何找回?

根據我遇到的幾個狀況來說明─

狀況一:下飛機方走出登機門,尚在管制區內,發現護照遺落在飛機上

有一次在韓國仁川機場剛下飛機,我正在登機門外等候團員集合,當我在宣達入境注意事項時,一個小女生突然說把護照放在飛機上了,突然一個箭步,她已經衝回空橋前,準備再進機艙取回護照。此時空橋入口邊的工作人員將她攔下不准她進入,我走過去幫旅客跟工作人員說明,她的護照遺落在哪個座位上,請協助我們取回。後來機場工作人員走到艙門邊,請機上的空服員幫忙尋找,再將護照幫我們遞出來,這才順利解決。

假設你遺失了隨身物品在飛機上,基於航空安全的規定,下了飛機的旅客是無法再進機艙的,即使是機場工作人員亦不能貿然進入,依法當地機場人員僅能到艙門邊,而無法進入機艙,因為航空器算是國土延伸的一部分。

此時你僅能尋求機場工作人員的協助,並將你的登機證與正確的座位號提供給工作人員,請他們協助取回,千萬不要自己想回機上找,以免觸法

 

狀況二:免稅菸酒遺落在管制區洗手間,人已經過證照查驗

根據桃園機場遺失物找尋系統統計,遺失物遺失排行前三名,其中一項即是免稅品。

我也常常在機場候機室、洗手間等角落,撿拾到免稅品或其他物品,數量與樣式之多,大概可以開間小雜貨鋪。

很多旅客在下飛機後,匆匆地趕到免稅店購買免稅品,買完去上洗手間後,感覺像是完成了某項重要任務鬆懈了,就將免稅品遺落在洗手間,等到過了證照查驗領取托運行李時,方發現剛剛買的免稅品不見了!!

想回頭拿,已無法再進入管制區內。

由於免稅品於管制區內遺失,此時只能洽詢海關幫忙;若非免稅品遺失,則可洽詢遺失物中心協尋。

一次自國外回來,當我在行李轉盤等候每個團員領取行李時,一個阿姨忽然說剛剛買的香菸遺落在洗手間。我先詢問她遺落在哪處洗手間,她表示在剛買好香菸後就在旁邊洗手間上廁所。管制區內遺失免稅品,若要找回來只能尋求海關幫忙。

海關會確認遺失者的證件、登機證及免稅品購買憑證。在遺落的免稅品找回時,海關會順便查驗遺失者的所有行李,以避免有超帶免稅品或其他違禁品的問題。

這個阿姨聽到程序,馬上說算了不找了,一問之下,原來早在她的托運行李中已有超量免稅菸品。

 

狀況三:人已提領好行李,準備坐車時發現錢包不見,不確定遺落地點

一對年紀70歲的夫婦,在領完行李後沒打算跟我說,便自行離開。當我送完其他人,準備前往捷運站搭車時,老夫婦倆慌張地像是找尋什麼。雖然他們在旅遊途中不是有禮貌的客人,然而我無法視若無睹。上前去關切,原來是其丈夫的錢包掉了,夫婦倆只有丈夫帶錢外出,準備要搭車了才發現。

當時已經超過22:00,遺失物中心已經下班,我們便至入境服務處尋求協助。

服務處人員問可能遺落的地點,才能更切確地請人幫忙找,我詳細詢問他最後一次拿錢包是何時,讓他一步一步地回憶。最後最有可能遺落在飛機上。服務處人員幫我們打電話給航空公司,航空公司的工作人員詢問了班機號碼以及登機證上的座位號,然而因為老夫婦在飛機上有跟別的旅客換位子,所以記不太清楚座位號。我問他換位子的過程,幫助他想起後來的座位號。此時,真的衷心地跟大家說,飛機上的座位如果可以,盡量不要隨意與他人換座位,尤其遇到特殊狀況時,真的會花比較多時間處理,或者有特殊餐食需求時,常常發生空服員找不到有需求的旅客。

航空公司的工作人員相當友善地將資料記下,說了馬上去尋找,不出十分鐘回覆已找到錢包,和老夫婦在電話裡確認身份後,便在半小時內將錢包送出來給老夫婦,讓他們順利回家。

(旅客的錢包因為是在機上遺落,工作人員必須進入管制區取回,再經過海關查驗出入証,最後出到外面服務中心,過程繁複路程長,所以用掉半小時時間。)

 

狀況四:人已離開機場,電腦疑似遺落在飛機上

以上三種狀況是旅客尚未離開機場前,或是飛機尚未飛離前發現隨身物品遺落的問題。

一位友人單飛日本時,亦發生了隨身行李遺落的狀況,而且已經離開成田機場方發現電腦包遺失。

這位友人狀況比較緊急─從飛機降落至發現遺失,時間已經過了兩個小時,飛機非日本籍可能已經離開;電腦包裏有重要的資料,不見了工作就很麻煩。

友人問我,如果飛機走了,遺失物會在哪裡? 我說,遺失物中心。

後來友人透過成田機場遺失物中心的幫忙,找回了重要的電腦包和資料。

 

其實不論哪種狀況,國內或國外,當你發現隨身物品遺失在機場時,都可以請當地機場的遺失物中心協助找尋(免稅品除外)。倘若遺失時超過遺失物中心服務時間,你也可以請求旅客服務處的協助。

或許會有人問,掉在飛機上航空公司要負責啊!

其實關於隨身行李,航空公司是沒有責任的,除非你的隨身行李是因為航空公司所致之損害或遺失,根據民航法航空公司僅對受託運之行李具有有限責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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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桃園國際機場遺失物招領處 
    服務時間07:00~22:00 
    電話:03-398-2538
  • 免稅商品於管制區內遺失,請洽海關 
    服務時間:09:00~16:30 (例假日除外) 
    電話:第一航廈 03-398-2905 
       第二航廈 03-398-3391

 

其實台灣桃園國際機場針對機場遺失物有專門的網頁可以提供查詢

只要上網輸入遺失地點、日期,電腦系統會提供相關單位電話去找遺失物品。

圖像化的指示,只要依照圖示就能輸入資料請求協助找尋,或是輸入資料也能看到公告遺失物內容,看看是否有所屬的遺失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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關於遺失物的領取,以台灣桃園機場為例,是必須需要遺失者的證件,如果不便親取,也可找人代領或是由航警用快遞代為寄送到指定地點(超級便民的啊~),相關規定如下:

遺失物領取規定

代領遺失物應備之條件

一、應有遺失人之委託書(註明遺失人之年籍資料身份證字號及住址並填註遺失地點與遺 失物品)。
二、委託書應指明受委託人單位(或姓名)、代領物品數量或描述主要物品型號(或特徵 )。
三、傳真之委託書應加蓋受委託單位之章戳。
四、領據內容應將各項物品詳列不得遺漏。
五、遺失物主要物件(如金錢、相機)與委託書不符者,一律送交拾得物招領處處理。
六、受委託人應在領據內詳留資料並簽名蓋章。
註:如查核無誤而予應允權宜發還時,應留說明字條附在遺失物上或交接簿內交接。

本人領取遺失(拾得)物應備之證件

一、本人身分證正本。
二、本人身分證影本乙份交受理單位備查。

推行快遞送達服務:

為提供便民服務,本遺失物招領處推行快遞送達並摯據認領方案,凡遺失人已確認所遺失物品者,如因工作關係或路途遙遠而無法親自前來招領處認領遺失物者,本招領處提供可使用貨到付款之快遞服務,以節省民眾跋涉的寶貴時間。相關辦理手續請電洽遺失物招領處。

遺失物招領處位置電話

第二航廈ㄧ樓北側1025室 
電  話(03)3982538 
傳真電話(03)3834635
服務時間 07:00 ~ 22:0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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